新学期来了,有哪些教育新规新举措需要关注?

2023-08-30 23:43:3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记者 江芸涵

9月秋季新学期开始,一些教育新规新举措陆续落地施行。四川在线记者进行了梳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相关部门将“严打”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8月,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此,提醒家长们,不要让孩子参加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科学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

《实施意见》提出,2023年,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相关部门将紧盯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场所,紧扣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等重要时段,紧抓已转型或注销的原学科类机构、曾被查实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学科类机构、可能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托管机构或个人等重点群体,聚焦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不定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学生家长可参与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

8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提高学生家长参与度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家长参与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将成常态,具体怎么监督也有了明确的流程和办法。

各市(州)和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制定完善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学生家长在学校主导下,完成申请、核验、培训等流程后有序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参与监督学生家长要遵守有关监督纪律和要求,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诉求,严禁借监督之机,随意拍摄传播视频,弄虚作假制造事端。

学校应通过设立专门电话、网络邮箱、意见箱等方式完善和畅通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学生家长应在监督结束后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家长反映的内容,并将意见建议采纳或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学生家长。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5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印发。《办法》自2023年8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办法》对学生关注的公寓入住、调整、退宿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均有入住资格,因转学、休学等原因可以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宿。二是明确住宿学生应当按学校统一分配入住并不得随意更换床位。三是明确学校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宿舍,但应提前告知学生并做好沟通解释及搬迁服务工作。四是严格学生校外租住管理,有特殊原因要校外租住的,须经家长同意,学校审批后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办法》对于学生公寓收费和退费作出规定。要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公示,学生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对于寒暑假期间未离校的学生,不得加收住宿费。明确学校为方便学生生活提供洗浴、热水、超额用水用电等服务,需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营利”原则。规定对正常履行退宿手续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及时计退剩余住宿费,退费标准和计算方法为: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住宿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住宿费计退金额=学年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住宿月数)。要求学校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不得对学生设置罚款(扣款)项目。

高三学子注意,明年艺考有变化

3月,省招考委、教育厅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于广大高三学子而言,明年艺考有些变化需要注意并提前做好准备。

按照教育部统一规范,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专科批3个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为使用高校校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艺术类本科批为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艺术类专科批为艺术类专科院校(专业),一律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改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024年起各高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设置的艺术类专业一致。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所有在川招生艺术类专业均须按照教育部及我省计划编制与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在川招生计划。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按文科、理科分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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