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撤销攀枝花市金沙金江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2022-02-11 10:26:43来源:四川省政府网编辑:王云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定、撤销攀枝花市金沙金江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2〕35号

攀枝花市、广元市、广安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金沙金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攀府〔2021〕39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西湾爱心水厂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广府〔2021〕46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邻水县向阳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广安府〔2021〕23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越西县邓家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凉府〔202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广安市邻水县向阳桥水库、凉山州越西县邓家坝等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攀枝花市金沙金江、广元市西湾爱心水厂等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本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本次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城市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附件:1.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表

2.撤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