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1-06-17 12:01: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6月16日,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司法厅将《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是6月16日至7月16日。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信函请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ftlf2c@126.com。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安全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成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我省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决定修订地方条例,细化管理要求,理清部门职责,明晰政策措施,强化保障措施,对固体废物污染排放实施更严格的举措,加大惩戒力度,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12章85条,包含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首先,是在立法思路上,突出“控、管、治、执”,加强源头控制、环境管理、综合治理和严格执法。

其次,是在立法框架上,通过分章予以细化充实,将原有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章节拆分为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3个章节,并新增了区域协作、保障措施2章。

再次,是在立法重点上,回应重点和难点问题。工业固体废物方面,明确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矿业固体废物监管职责;生活垃圾方面,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筑垃圾方面,明确了全过程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方面,明确了易燃易爆等废物贮存管理、疫情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等内容。

最后,是在立法条款上,更加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删减了实际工作不适用的、其他法律已有的规定以及上位法已有的罚则等内容,新增回应了上位法的新要求,如关于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要求等。同时,细化了上位法的相关法条,比如明确了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转运和分类处置的部门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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