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越西去年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17起

2022-01-05 10:33:41来源:四川在线凉山频道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耿梦磊 万江)冬季气候干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为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越西县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17起,总涉案人数134人。

案例一

2021年1月22日15时许,越西县公安局森警大队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有人在乃托镇猫儿山山顶林区内烧烤,立即联合乃托派出所,于16时许到达猫儿山山顶,将在林区内烧烤玩雪的乃托镇乃托村村民蒋某、尼特某某,新华村村民布约某某当场抓获,三人对违反《越西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3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顶格处罚。

案例二

2021年1月26日上午9时,家住河东乡东洪村,放寒假在家的学生沙马某某(14岁)、尼特某某(12岁)、尼特某某(8岁)、尼特某某(6岁)相约一道带上香肠和土豆上山玩耍,中午1时许,由于香肠和土豆变冷,便生火烤香肠和土豆,被当时在西山乡巡山的越西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发现,立即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并将4名学生及监护人带回越城派出所进行调查。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民警对4名学生及监护人进行了教育训诫,4名学生及监护人承诺日后将严守《越西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

案例三

2021年2月1日10时许,德吉乡祝吉村一组村民吉力某某,在普雄镇呷古村承租的土地里焚烧玉米秆和杂草,被当场查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吉力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四

2021年2月1日13时许,越西县越城镇沙沙普村1组村民莫色某某,在明知是林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下,无视“森林防火令”,使用明火点烟抽吸,被森警大队巡查民警当场查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莫色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2022年,越西县将继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并加大力度对烧荒烧炭、焚烧秸秆、野外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顶格处理。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