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付莲/文
近日,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树新风促振兴”暨妇女儿童关爱提升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
去年10月,凉山州启动了“树新风促振兴”暨妇女儿童关爱提升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切实巩固拓展凉山州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加快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此,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制定实施方案。
此次座谈会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领导关于“一定要把经费使用好,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要有绩效评估,事后要审计”的批示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年行动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会上,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要求,凉山州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是贯彻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在凉山州开展“树新风促振兴”暨妇女儿童关爱提升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三年行动落地落实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制定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助力“树新风促振兴”暨妇女儿童关爱提升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会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凉山州“树新风促振兴”暨妇女儿童关爱提升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强调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刚性约束,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凉山州就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精准把握要求,管好用好“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三个方面作出安排,并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勇于担当担责、敢于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本次座谈会精神,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把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如期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向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全州各族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凉山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州妇联就如何做好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管理作了表态发言;全州28个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17个(县)市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