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2022-03-01 10:53:34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编辑:王云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达凉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43亿元,州本级安排衔接资金2.8亿元,县级投入7.6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衔接资金已支出67.68亿元,支出进度为98.22%。

如何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以来,州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对标“四个不摘”要求,紧扣“三个落实”,主动作为、积极应战、全面谋划,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健全机制 强化资金运用

组织领导是工作有序开展的核心。州财政局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将局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更名充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印发相关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健全运行机制,围绕乡村振兴中心工作,履职尽责,齐抓共管,扎实抓好各科室职责内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实。

结合凉山实际,制定印发了《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贯彻省财政厅等部门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从指导层面上明确了凉山乡村振兴财政资金的使用。

加强绩效考核激励,参与制定绩效奖惩办法。为督促各县市特别是11个重点帮扶县,加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配合乡村振兴等部门出台《凉山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建设若干措施》,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奖惩机制,对提前开工和提前竣工项目,由各县市根据项目确定奖励标准。州级在安排衔接资金时,根据重点项目考核结果,适当安排奖惩资金。

压实责任 强化资金监督

督导、指导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手段之一。州财政局持续推进局领导分片联系、参与专项督导、强化日常指导等工作,明确资金范围,压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提高使用绩效,强化监督检查,高质量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延续局领导分片联系制度。2021年,州财政局每月不定期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与,对全州开展分片联系指导。

参与专项督导。2021年9月至12月,积极参与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州各县(市)开展防返贫监测机制、衔接资金等项目的5轮专项工作督导、督查。

强化日常指导。通过召开全州财政系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视频工作调度会、对衔接资金等支付进度较低的县(市)主要领导发放催促函及全州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红黑榜”情况通报等方式开展日常指导。

落实保障 强化资金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州财政局加强涉农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促进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州财政局严格实行涉农资金整合“负面清单”制管理,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涉农资金分配管理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指导脱贫县进一步明确可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制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目录清单。严格预算调整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统筹整合,创新整合模式,强化激励约束,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短板。

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从2021年起,将脱贫县单列单算补助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数政策,及时下达脱贫县,进一步提升县(市)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并结合州级财力水平,逐步扩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州级奖补资金规模,加大对县(市)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凉山州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建立防返贫保障基金。凉山把建立防返贫保障基金,作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措施,用于户籍在本县(市)区域内,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在全面落实各项已有扶贫政策后,保障可能致贫或返贫的农户救助。

目前,全州17县(市)均已建立了防返贫保障基金,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凉山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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