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出台扶持政策 促进电商发展

2020-06-29 10:07:11来源:四川在线-凉山频道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钟继丹 林娟)为加快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日前,宁南县出台《宁南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由传统扶贫主要依靠单一主体的“输血式”扶贫模式转变成以搭建平台、开拓市场、引导消费等方式实现可持续的“造血式”扶贫。

该《办法》规定,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在宁南县注册纳税,并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扶持企业创新创业、做大做强、品牌创建;支持农产品体验店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培育电商人才、电商协会建设、电商企业外出参展。

一是对新开办电商企业,解决劳动用工在十人以上且符合劳动法规的,可申请县农担公司20万元以内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用;对使用精准识别贫困户务工的,担保额度可增加到30万元;县外电商企业入驻宁南并在宁南注册法人公司的,可提供不少于30㎡办公用房,并视情况减免租金。二是对企业销售业绩实行台阶奖,对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达到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达到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00万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三是鼓励本地注册电商企业依托企业下属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抖音、快手等各类媒体,助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对年度浏览量及粉丝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最高可获一次性5万元奖励。

此外,为强化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宁南县依托电商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切实调动贫困居民的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网店,经营6个月以上且持续有销售额的,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每户给予0.5—1万元资金帮扶;对帮助贫困户销售土特农产品的电商企业,按贫困户实际销售总额的1%给予奖励。

宁南县商务经济和外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企业的扶持奖励政策多多,但审查也很严格,享受《办法》所列扶持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各项奖励政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企业和经营者不依法规范经营,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与环保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事件,不得享受补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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