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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网上造谣者被刑拘 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http://www.scol.com.cn  (2016-02-02 14:49:4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林忠)“冬天气候干燥,发生火灾的机率会比平时大,但在春节临近期间,有人借西昌发生的一起火灾来造谣生事,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应该进一步加快网络法制建设力度,加大对网上造谣、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这是2月2日参加凉山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大多数政协委员的共同愿望。

1月31日6时30许,西昌尚雅酒店因外墙装饰材料起火发生火灾,后经公安消防1个多小时全力奋战,大火与当晚8时30分前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就在公安消防奋力扑火期间,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不实说法,其中,有网友为引人关注,在新浪微博发布内容为“西昌尚雅酒店起火,已经有烧伤人员抬出,并配发一张火灾烧伤人员图片,发表有人伤亡的不实言论,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当天22时许,西昌市政府对火灾事实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并辟谣,随后,西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及时落地查证编谣、造谣人员刘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这也是2016年,西昌市因编谣、造谣被刑拘的第一人。

政协委员有话说

“在网络上造谣生事、甚至是网络犯罪,所付出的代价和成本非常低。” 州政协委员寸金华(凉山州民宗委副主任)告诉记者,“目前网络已经发展成为造福民生、影响民生的一大重点领域,但法律层面对网络的监管仍然十分落后,建议加快对网络领域相关法规的研究制定,加大对网络造谣、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

省政协委员、凉山州政协常委杨治平(凉山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告诉记者,“在加强网络法规建设的同时,还应重视和加强对网民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控力度。”

州政协委员蒋艳(雷波县副县长)认为,“西昌作为凉山的首府,城市的文明形象和发展对全凉山有着示范和引领作用,有人借西昌市发生火灾造谣生事,是对全凉山人民的抹黑,是不可原谅的可耻行为,建议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处力度。”

网络谣言转发 超500次 可构成诽谤罪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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