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发布新冠疫情隔离管控措施及要求

2021-01-18 11:00:21来源:冕宁视角编辑:王云

日前,冕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新冠疫情隔离管控措施及要求。

境外来(返)冕人员:在首站执行完14天集中隔离后,入(返)冕时必须严格落实后续“7+7”管理要求(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

核酸检测(3次):7天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冕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冕人员,严格落实“14+7+7”隔离措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如已在其他地方进行过14天集中隔离的,返回冕宁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隔离观察。

核酸检测(3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做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低风险地区入(返)冕人员: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冕人员,必须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 7 天健康监测后,方可有序流动;无法提供的,立即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并实行 7 天健康监测后,方可有序流动。

对其他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监测的情况下可自由流动。

关于居家隔离观察具体措施方面: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理解支持政府的防控措施,居家隔离中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需如实回答隔离观察监测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

(二)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房间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居家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可进行正常产检,但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

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

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自行监测的结果应及时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保持居住地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纸巾;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应立即洗手或消毒;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

及时做好隔离环境的消毒,物品可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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