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
近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凉山州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凉山州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扎实有力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决确保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共分为10章。主要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应对、预防机制、应急处置等。
突发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4个等级。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别由州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当地质灾害超出所在县(市)、州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防灾措施方面,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群众,每个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采用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动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应对措施,有效防控地质灾害风险。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负责设定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指标,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包括:开展人员搜救、抢修基础设施、组织避险转移、开展医疗救治、加强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开展灾险情监测与研判、开展灾险情调查评估与报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