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公安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案例

2026-09-09 23:49:46来源:川观新闻编辑:李天锐

川观新闻记者何勤华

记者9月8日从凉山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获悉,自四川省公安厅部署针对网络乱象的“治网2026”专项行动以来,凉山公安精准打击一批借造谣传谣蓄意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非法引流的网络违法活动,现集中公布5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2026年2月,郑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标题为“2026.2.9会理车祸”的虚假视频,该视频使用多张网络下载的血腥图片剪辑拼接,伪造交通事故现场,引发网民围观,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经查,会理市辖区并未发生该起交通事故,郑某某对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郑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2026年5月,甲拉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张人物照片,配文称“最新消息,雷波县某日出现一名强奸犯……”。该短视频引发网民关注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经查,雷波县并未发生网传该起案件,相关信息为虚假信息。甲拉某某对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甲拉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

2026年6月,的日某某为博取流量,使用同学照片AI生成图片,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标题为“越西县某中学有人跳楼自杀”的虚假视频。视频扩散后,引发学校师生恐慌。经查,越西县并未发生网传事件,该信息为虚假信息。的日某某对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的日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

2026年7月,吉木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2026年金阳县某乡彝族羊毛节举办时间、地点、主办单位……”等不实信息,引发网民误解,造成虚假信息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经查,金阳县并无该活动举办计划,相关信息为虚假信息。吉木某某对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吉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

2026年8月,阿木某某途经甘洛县滨河路某地时,见路边人员较多、民警执勤。为博取网络关注、吸引流量,遂拍摄现场视频并配文“有人跳楼”发布至短视频平台,引发网民关注。经查,甘洛县未发生网传跳楼事件,该信息系虚假信息。阿木某某对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阿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示:广大网民要恪守网络言行底线,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勿为博取流量虚构事实,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