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了五年的肿瘤 却是遗留腹中一块纱布

2019-02-21 10:06:01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王云

凭借川大华西医院的住院病案,任女士起诉当事医院。

任女士做剖腹产手术时的住院病案。

华西医院出具的住院病案。

女子起诉当年剖腹产医院并索赔86万元

2013年1月12日,任女士在西昌平安医院做了剖腹产手术,术后其腹部一直有疼痛感,经多次诊断,都被判定为肿瘤。直到2018年7月24日,她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做了手术后才发现,原来,她腹中的不是肿瘤,而是一块纱布。

因剖腹产后没做过其他手术,任女士要求西昌平安医院赔偿。该医院负责人表示,任女士体内纱布确是手术遗留,是一起医疗事故。但由于2015年医院发生了大的人事变动,他们也只能协调上一届领导班子和任女士沟通。最终,双方就赔偿一事未达成一致,任女士将医院告上法庭,并索赔86万元。

2019年1月28日,西昌市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目前还未作出一审判决。医院方负责人表示,走司法途径对双方都公平,他们愿按判决结果进行赔偿。

五年前,剖腹产埋下“肿瘤”祸根

2013年1月12日,任女士在西昌平安医院做了剖腹产手术。术后第二天,她腹部隆起一个包块,并伴有疼痛感,医生查看后认为这是术后的正常反应。因为是二胎,任女士当时也认为这些症状是由两次伤疤重合引起的,就没在意。

出院后,任女士低烧不断,疼痛感持续,腹部的包块也没有消散,于是她回到西昌平安医院做检查。因为医疗条件限制,医生建议她去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做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她腹部疑似有一肿瘤,当时,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就为她拟定了手术计划。保险起见,她拒绝了手术,并于2015年2月28日转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她说,当时华西医院的医生也告诉她,那是一个良性肿瘤。受经济条件限制,还没来得及做手术,她就出了院。

五年后,手术从腹中取出遗留纱布

此后,任女士断断续续去了很多医院,并按肿瘤医了5年多,病情却没见好转。直到2018年7月初,疼痛难忍,她被送往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告诉她,腹中肿瘤变大,建议她转往川大华西医院。

7月24日,华西医院为她做了“腹腔包块切除术+腹腔脓肿引流术”,据手术记录单显示:“患者左下腹查见一不规则囊性肿块……内含大约300ml黄白色脓性物质及纱布一块。”

一块纱布存于人体内,为什么这么多次检查都没被发现呢?她说,当时华西医院的医生告诉她,纱布上存在孔洞,血液能在其间流通,检查时能探查到血流信号,导致纱布特征和肿瘤一致,使仪器无法查出。

剖腹产后她没做过其他手术,所以,她来到平安医院要求赔偿。她认为,这5年里,她花了大量时间、精力、金钱,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因此她向院方提出赔偿240余万元的要求。虽说在此后多次协商中,双方都有退让,但院方只认赔7万余元让任女士无法接受,她最终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86万元。

当/事/医/院

是医疗事故也是遗留问题 愿按判决赔偿

2月18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西昌平安医院。医院负责人表示,纱布确实是医院手术遗留下来的,这件事情也的确是一起医疗事故。当时,任女士来医院协商,他们就将相关情况向主管部门做了报备,并建议任女士走医疗事故处理程序,而任女士也提交了相关材料。

“同时,这也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医院负责人说,任女士的剖腹产手术是在2013年做的,发现纱布是在2018年。由于在2015年,医院经历了大的人事变动,之前医院那批领导、医护人员基本都换了,所以,他们只能协调上一届管理层和任女士沟通。

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任女士将他们告上法庭。2019年1月28日,该案在西昌市人民法院长安法庭进行了一审,目前还未作出一审判决。就这一事,医院方负责人表示,走司法程序对双方都公平,他们也愿意按照法庭判决对任女士进行赔偿。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肖洋徐湘东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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