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施建华)“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这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资,好安心回家过春节”。元月16日,经过甘洛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多方协调处理,甘洛县毛日二级电站B标段、甘洛县尼日二级电站A标段施工工地做工的143名农民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领到了属于他们的血汗钱。
近日,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接到先后接多名工人投诉,反映他们在甘洛县毛日二级电站B标段、甘洛县尼日二级电站A标段施工工地做工,有民工140多人,被拖欠工资4115270元。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并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甘洛县毛日二级电站B标段、甘洛县尼日二级电站A标段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只发了少量生活费给在工地做工的农民工,目前该工程已经停工。根据《劳动法》和国办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工地承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协调,工地承建单位同意发放拖欠的工人工资。元月16日,143名农民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管下,终于领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这是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开展全县农民工工资“百日集中整顿治理活动”和“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之后又一项关乎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目的在于鼓励和倡导全县项目建设单位和用工企业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和告诫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企业单位,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务必于春节前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使广大农民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