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凉山财政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各项重点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安排资金。凉山财政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长期坚持,严把预算关,严控“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原则上不新增安排。2023年预算执行中,州本级组织开展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将定员定额公用经费以外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七类一般性支出按年度预算的10%压减收回,收回一般性支出资金150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
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坚决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和预算结余资金。州级财政加大核查力度,对县(市)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的一律收回州级财政。加大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力度,收回资金跨级次、跨县域、跨部门安排,并注重项目精准性,防止形成二次沉淀。清理收回的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民生等领域。2022年,全州共计动态收回存量资金39.7亿元,2022年末全州存量资金较2021年减少26.4亿元、降低21%,全州存量资金规模显著下降,有效减少了资金“沉睡”“趴窝”。
加强督促指导,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资金分配管理相关规定,督促部门(单位)尽快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尽早分配下达资金,确保资金早投入、早见效。采用分片联系督导、部门联合督导、人大联网监督、开展存量资金专项核查等方式,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县(市)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和资金支付量。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作为州政府经济运行调度会重要内容,设置“红黑榜”,推动部门(单位)、县(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强化州政府重大项目推进专班明察暗访,采取曝光、红黑榜、清单制方式,推进全州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良性互动。
强化结果应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将县(市)资金支出进度、存量资金盘活情况纳入州对县(市)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和州委、州政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因素。如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中,根据上年度支出进度和绩效评价情况,单列3000万元用于激励奖惩。建立部门存量资金、支出进度、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慢、预算绩效差的项目,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不安排预算或暂缓安排预算资金;对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盘活存量资金执行不力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记者 严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