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凉山州州县两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以财政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实施自评,州县财政局组织相关科(股)室和人员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并规范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重点绩效评价,确保州县两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5月开始,自评工作于7月完成,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于11月完成。评价资金来源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评价内容涵盖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行四大板块。累计开展244个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8.86亿元;累计开展488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8.26亿元;累计开展47个财政政策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2亿元。超额完成省厅规定州本级应选择8个及以上部门、8个及以上项目(财政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县级应选择3个及以上部门、3个及以上项目(财政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任务。
本年重点绩效评价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都基本实现了预定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较好,资金的使用总体规范,评价总体效果较好。但绩效评价结果也显示出少数部门和项目绩效未达预期、公众满意度不高的情况。如: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预算结余较大;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非税收入未纳入单位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入账、账务处理错误、账表不符等问题。项目支出(财政政策)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部分项目未进行前期可研,项目设立评估论证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预算不精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
本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和作为2022年专项资金分配因素之一。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管理;加强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绩效发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精准性;规范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大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按期完成;严管“三公”经费,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规范部门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程序依法依规;推动各部门重视,树立绩效理念,强化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的绩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