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四川省财政厅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1+8”示范试点工作部署,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动员部署会议暨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印发了《关于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的实施方案》,着力推动解决全省财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合法性审查不严、行政裁决运用不足两个问题。
2021年一年以来,凉山财政系统突出因地制宜,结合凉山财政部门的实际,围绕法治建设合法性审查不严和行政裁决运用不足的两个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聚焦具体问题抓整改。全面对标《实施方案》,运用“清单制+责任制”的台账化管理方式,深入查找财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将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提高法治素养抓示范。通过组织全州财政部门1360 人参加以《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内容的考试、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调研、“我与预算法”法治征文、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活动,培养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切实增强合法性审查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高标准推动示范推进工作;三是紧抓制度建设促长效。及时修订完善合法性审查相关制度和政策,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加强对行政裁决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案件事实来处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四是创新普法方式促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运用一楼电子显示屏信息平台,开展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知晓度。
今后,凉山州财政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全面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凉山州财政系统更高水平财政法治建设,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