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州财政局、州商务局根据中央、省、州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和《四川省省级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评价组对2019年度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4091.54万元。
一是压实责任,深入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3月,州财政局、州商务局联合发文要求各项目单位切实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绩效评价报告作为组织项目验收的条件之一。为提高自评报告质量,5个项目单位均在单位自评价基础上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保证了自评报告的客观性,提高了自评报告质量。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质量。9月,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共同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评价组,深入西昌市、会理市、盐源县项目现场,通过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的方式对5个项目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收集分析项目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完成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三是立足规范,及时反馈和整改问题。通过对5个项目点的重点绩效评价,发现各项目点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项目点存在更改项目建设内容但未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的情况。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评价组现场给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完善。
以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共同发力,有效压实项目单位责任。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有利于促进项目规范实施,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有利于推动绩效评价工作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