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是州委、州政府关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确定的重点改革事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州财政局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在前期实地调研、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确定西昌市、会理市、会东县、布拖县、越西共5县(市)8个乡镇作为试点地区,并选定在居家养老服务、乡镇社区治理、污水处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止、安全饮水管道维修、儿童关爱服务共6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经验。
开展专项培训,厘清工作思路。州财政局组织试点县(市)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科体局及相关相关乡镇负责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解读政策精神,积极引导各部门把社会力量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培育辖区内“两新”组织作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力量,鼓励各地首创精神,推动凉山州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走访基层调研,指导试点项目。州财政局于8月中旬至9月赴各试点乡镇进行调研,关注各项目开展情况,收集试点工作中面临在各项问题困难,并及时研究解决。
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建立报表和信息报送机制。各试点县(市)定期报送项目推进相关情况,县(市)财政局及时推送试点工作好案例和好做法。二是建立试点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地方首创精神,允许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拓宽试点领域。试点过程中产生的非原则性问题,可由财政局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及时研究纠正。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推进得力,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表扬,安排一定量的资金对示范作用优异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本次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计划于2022年6月完成。下一步,凉山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分类完善试点工作评价指标,聚焦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对下指导,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