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至8月27日,凉山州财政局调研组先后到越西、喜德、甘洛、冕宁4县20余个涉改镇村,调研指导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
调研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交流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乡镇村及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介绍和意见、建议,认真了解各县盘活乡镇村公有资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盘活乡镇村公有资产成员单位座谈会,结合调研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各单位及乡镇村盘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调研督导组还就盘活乡镇村公有资产范畴,清理、移交要求,盘活路径、方法,盘活资料的规范和完整等盘活工作方案内容结合各县实际进行了认真指导解读,切实帮助指导各县理清工作思路,加强部门乡镇村协调配合,因地制宜打破条块分割、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村之间公有资产跨行业、跨级次和跨区域盘活利用,加快提高盘活资产工作效率,全面推进盘活乡镇村公有资产工作。
调研组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是省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大决策部署,直接关系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推动富民强州再上新台阶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各县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镇村公有资产盘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责任。各县党委、政府是盘活用好乡镇村公有资产的责任主体,各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要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协调好部门乡镇村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效推进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进程,按时完成工作时间节点任务;三是细化措施。目前盘活镇村公有资产工作仍然面临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等多重困难,各县要进一步细化盘活用好工作方案,加强“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财政局要注重加强同农业农村、乡镇、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自然资源等责任部门协调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盘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盘活工作效率;四是健全制度。各县市财政局要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指导乡镇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