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出台新政:符合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一次性给予一万元补贴

2020-10-28 11:09:40来源:凉山新闻网编辑:王云

记者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州人社局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政策措施》,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符合申报创业补贴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专人对创业项目和实体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由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发放。

据悉,此次申请对象涵盖三大类,1.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同时,实际经营地址与工商注册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多人共同创办同一实体的,一人申领补贴成功后其他人不得再次以该实体为申报对象,不得通过更改法人(经营者)申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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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返乡下乡人员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凉山州返乡下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身份类型证明。(1).贫困劳动力提供扶贫手册(须有所在乡镇鲜章)或乡镇出具的贫困劳动力证明;(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应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之前;(3).返乡农民工提供农业户籍证明,进行了户籍改革的县市申请人提供本人享受集体土地相关权益证明材料(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等),申请人外出务工经历证明材料(含单位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劳务输出证明等其中一项);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完成“三证合一”、“多证合一”可视情况收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需登记为经营者)。(记者 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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