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要求的“长江干流及其重要通江支流,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规定,凉山州境内金沙江、雅砻江和大渡河三大水系,拟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全域禁捕。
凉山州地处长江上游,境内河流众多,干流成系的有金沙江、雅砻江和大渡河三大水系。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11条,100平方公里至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134条,大水面200余万亩,大小天然湖泊23个,山溪小河数千条,均属长江水系,已拟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全域禁捕。邛海、马湖等天然湖泊是否禁捕,有待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记者获悉,目前,全州禁捕工作推进顺利,从2020年1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冕宁县雅砻江鲈鲤长丝裂腹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会理县鲹鱼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宁南和普格县黑水河鱼类栖息地生境保护地一切形式的渔业捕捞活动。
同时,对全州其它水域制定了禁捕工作方案,开展了退捕渔民渔船、渔网等工具调查摸底。收回、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200份和有效期内的《渔业船员证》4份(其余船员证已过期作废,不再新办或换证)。财政部门将中央和省级退捕补偿资金1008.9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盐源656.42万元、德昌352.56万。公安部门侦办了6起非法捕捞案件。盐源、德昌两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乡(镇)将分批次组织开展与渔民签订《退捕协议书》,征收、拆解渔船、网具和捕捞辅助工具,以及渔民转产就业安置培训的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凉山州将由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牵头,按照政策落实、资金落实、就业落实的要求,抓好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生计保障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由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针对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等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聚焦非法捕捞工具生产厂家、销售门市、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由交通部门牵头,对“三无”船舶清理登记造册、上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同时,凉山州将合理利用大水面渔业资源,积极探索生态养殖,吸纳安置渔民参与从事生态增养殖项目,促进就地转产、转业,确保退捕渔民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记者 李仁芳 实习生 施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