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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专项整治农村低保领域问题 取得明显成效

www.scol.com.cn  (2018-01-17 10:41:2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近日,凉山州针对农村低保领域“平均分配、优亲厚友、胡乱作为、骗套挪用”四类问题,围绕“三个清查重点”,采取“三项保障措施”,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凉山州农村低保公信度。

通过整治,检查发现“平均分配”问题245件,“优亲厚友”问题1697件,“胡乱作为”问题215件,“骗套挪用”问题13件,“轮流享受”问题20件,其他违规行为132件;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8170人,追回资金53.28万元;上报纪检监察立案处理31件。

“三个清查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存在“胡乱作为”,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骗套挪用”行为。有无滞留、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存在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冒领、“平均分配”低保金的行为。

“三项保障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四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专项整治文件,并成立了由纪委、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监察整治督导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下,乡镇党委政府作为直接责任人在整治时间节点按时向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开展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二是明确重点,杜绝基层腐败。农村低保专项整治重点在村委会,责任在乡镇人民政府,为避免“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享受低保和“胡乱作为、骗套挪用”的情况出现,在整治中各县市工作重点在于审查:申请低保不走正常程序的;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经认定评估的;享受低保未经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的;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未作备案的;低保金实行平均分配的;低保存折由村干部代管的;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的。三是加强宣传,增强监督力度。各县市组织乡镇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提高政策宣传效果和群众认知水平,确保政策执行得力、群众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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