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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已有19072名特殊困难儿童纳入保障

http://www.scol.com.cn  (2016-09-02 10:14:03)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编辑:王云  

记者从凉山州民政局了解到,今年,特殊困难儿童的生活补贴又提高了,农村最低350元/月/人,城市最低460元/月人。如果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就能享受这项政策。截止7月底,全州共有19072名特殊困难儿童纳入保障。

“父母一方不在了,能不能申请特殊困难儿童生活补助?”“我们家的情况符合条件吗?”“如何去申请?”近日,本报接到几名市民来电,想了解特殊困难儿童的相关问题。8月28日,记者从凉山州民政局了解到,如果符合特殊困难儿童的标准,则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生活补助。

市民疑问

有低保能申请补助吗?

8月27日,家住西昌市李家坎村的李国州致电新报,他的家里条件困难,女儿正在读书,听说特殊困难儿童有生活补助,却不知道怎样办理。

“娃儿妈妈生下娃儿后就离家出走,多年未归,我靠务农养活女儿,现在娃娃初中了,各方面费用多起来,家里的低保一分不动存给女儿读书用,但还是不够,我想问问我们家的女儿算不算特殊困难儿童?”据李国州介绍,由于现在父女二人已经享受了低保,他不知道能不能再申请特殊困难儿童生活补助。

8月29日,记者从西昌市民政局了解到,已经享受低保的特殊困难儿童,可以向住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只要符合标准,是可以享受生活补助的。

“每个地方的特殊困难儿童生活补助有一定的差别,这项补贴是由省、州、县(市)各拨出的资金加上低保构成,其中省上100元,州、县(市)各50元。”凉山州民政局副局长马燕春说。

据悉,2012年,凉山州委、州政府先后制定出台特殊困难儿童的救助和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凉山州特殊困难儿童救助保障原则、范围、标准、程序、工作职责、资金筹集管理等实施办法,并按照“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低于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建立了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政策解答

困难儿童生活标准再次提高

据了解,特殊困难儿童是指失去了父母的正常照顾,而自己又不具备生活能力的l8岁以下未成年人。其中包括父亲死亡,母亲改嫁或失踪无人抚养的;母亲死亡,父亲失踪无人抚养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或劳动教养的;父母双方服刑或劳动教养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双方重残、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从今年起,特殊困难儿童的生活补贴又提高了,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未成年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就能享受这项政策。”马燕春说。

据马燕春介绍,2012年,全州开展特殊困难儿童救助保障工作以来,凉山州特殊困难儿童在纳入城乡低保的基础上,享受专项生活补贴,2015年生活补助资金达到农村最低295元/月/人,城市最低395元/月/人;2016年由于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凉山州特殊困难儿童生活补助资金再提标,达到农村最低350元/月/人,城市最低460元/月人。

截止7月底,全州共有19072名特殊困难儿童纳入保障,城市特殊困难儿童289名,农村特殊困难儿童1878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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