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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营改增四大行业试点发票使用有变化

http://www.scol.com.cn  (2016-05-03 10:21:35)  来源:凉山日报  
编辑:王云  

日前,记者从州地税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要求,自5月1日起,现行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地税机关将不再向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据了解,本次营改增涉及面广、范围大,全州涉及纳税人13500户左右。另外,此次涉及的发票种类也很多,有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有奖)、冠名机打发票、冠名定额发票四大类。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已取得的由地税部门印制的发票可继续使用到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纳税人向省国税局请求,可再延长使用,但最多不能超过两个月。5月1日前在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且尚未开具发票,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纳税人需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若在转换过渡期间在发票使用过程中若存在疑问,可询问同级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或拔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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