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凉山州医保局发出了《关于2016年全州城镇医疗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对2016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作了调整。
据悉,2016年凉山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调整如下:在城镇职工医保方面,以灵活就业人员参(续)保为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216.06元(比2015年增加212.98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07.42元(增加20.36元),合计缴费标准为3523.48元(增加233.34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提高1.5万元);在城镇居民医保方面,18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60元/年(与2015年相同),18周岁以下和在校学生缴费标准调整为80元/年(增加30元)。而城镇低保人员中的成年人参保时,与2015年不同的是个人要缴纳46元的费用。同样,城镇低保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和学生参保时,个人要缴纳30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