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 男子受雇体内藏毒运毒 一审获重刑

www.scol.com.cn (2018-10-11 10:33:1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李小俊 陈兴鹏)说起毒品的危害,可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这十二个字。

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走私、运输毒品罪案件,被告人易某某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中旬,被告人易某某通过QQ群了解到帮人“带货”有高额报酬的招工信息后添加了对方微信号。2018年4月7日,易某某从云南省孟连县偷越中缅边境进入缅甸境内,4月10日,在吞食毒品50颗后偷越中缅边境返回国内,4月11日下午6时到达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某宾馆,并在该宾馆房间内排泄并包装毒品,次日20时许,民警在该宾馆大厅将准备外出交易毒品的易某某抓获,当场从其携带的薯片筒黑色塑料袋内查获毒品49颗及零碎毒品,净重267.85克。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某明知是海洛因而非法从缅甸走私入境,并将毒品运输至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结合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当判决下达时,被告人易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后悔已晚矣,易某某终将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法官提醒大家,近年来,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而采用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即藏毒者强忍因胃部收缩的恶心感觉,将包装好的毒品吞进胃肠或放进肛门,到达目的地再将毒品排出。毒品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约四天,其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毒品外包装破损,他们随时会命丧毒品。

通过对该案的审判,既进一步深化群众远离毒品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亦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惩毒品犯罪、扫除毒品危害,净化社会环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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