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租车管理将出新规:管住“乱加价”

2021-11-17 10:42:31来源:川观新闻编辑:王云

川观新闻记者 王眉灵

高峰期、春节期间,出租汽车如何定价才合适?“乱加价”等现象以后将被统一“管起来”。11月16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四川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出台,将全省一个标尺,对出租汽车(包括巡游车、网约车)定价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为何要全省统一?

对出租汽车运价进行管理,全国部分城市有规定,但以省为单位,这还是首次。为什么?

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负责人介绍,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出租汽车定价管理工作从价格主管部门交由行业管理部门承担,我省成为了全国唯一将出租汽车定价管理权交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的省份。2018年,国家实施新一轮机构改革,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从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到市场监管部门。至此,我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变为交通、价格、市场监管3家共同管理,分别是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定价管理、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定价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2019年,我省就启动了《规定》的起草工作。”该负责人说,《规定》将以3家管理部门名义共同出台,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出租汽车运价实现规范管理。

从现状来看,对于打表计价的巡游车,全省基本未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部分有管理机制的城市,或者多年未调整,或者调价周期长、普遍需要1年以上;而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约车,运价又存在“调整过于随意”的情况。

“运价是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和司机收入、行业稳定等息息相关。”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客运处处长孙坤说,从前期调研来看,存在用车的高峰期“打不到车”,机场、火车站等车辆排队时间久的地方、司机不愿拉短途,随意加价、或喊“一口价”等乱象。

运价如何“管”?

目前,《规定》已完成相关部门及行业内、社会公众多方意见征求,公平竞争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拟于近期出台。

根据《规定》送审稿,我省出租汽车运价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者两者相结合,网约车运价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如果当地城市认为有必要,可申请纳入《四川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

同时还明确,政府指导价分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幅度、上限价格及下浮幅度、下限价格及上浮幅度三种形式,具体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至少每3年或5年进行一次评估。

“这就明确,打表计价的巡游车运价可以动态调整。”孙坤介绍,允许动态调整有利于破解“打车难”,比如,从前期调研来看,春节期间实行了运价上调的市州,对出租汽车“乱喊价”的投诉反而少。但“怎么调”“调多少”不是随意的,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定,实施前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公开,具体实施过程,政府部门也将加强监管。

网约车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但《规定》亦明确,运价应符合价值规律,且相对保持稳定,“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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