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马嘿依姑)从冕宁县公安局获悉,3月10日,冕宁县某驾校学员蒋某,在护林防火区吸烟并未掐灭的烟头扔出车外。目前,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2021年3月10日下午15时许,接彝海镇曹古村大马乌森林草原防火卡点值班人员报警:有人在林区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林区。接到报警后,彝海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经依法查明,蒋某系冕宁县某驾校学员,乘坐教练车,行驶在108国道勒木果林区,林区标有“你已进入护林防火监控区,严禁乱丢烟头,防患未然”的警示牌。蒋某因烟瘾发,便在车内点燃自己携带的烟,当车辆行驶至勒木果林区山顶,蒋某将未吸完、未掐灭的烟头扔出车外。
蒋某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对自己的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