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泸山景区游览观光车票价方案听证会在西昌召开。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就泸山景区游览观光车票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本次听证会听证人由州发展改革委4名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有22人参加,出席听证会参加人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涉及社会有关方面和不同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中消费者代表占五分之二以上。
听证会上,听证人陈述了泸山景区游览观光车票价方案,介绍了泸山景区游览观光车运输服务定价成本调查相关情况。听证会参加人认真听取陈述和介绍,并一一就方案发表意见并对本人的听证笔录进行审阅签字。
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对泸山景区游览观光车票价方案表示赞同,并提出了不能强制和变相强制消费、营造良好景区环境、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景区猴群管理、适当增加游览观光车停靠站点、加强票价政策宣传解释增加群众接受度等意见建议。
针对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对有关问题的询问,听证人及相关单位参会人员一一给予了解释说明。听证人表示,听证会后,州发展改革委将对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梳理,充分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泸山景区游览观光车票价方案,适时作出定价决定。
(记者 李芳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