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出台“林长制”五项配套制度

2022-05-19 14:21:53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编辑:王云

近日,为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全面构筑凉山生态安全屏障,凉山州印发《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林长制信息制度(试行)》《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林长制五项配套制度。

规范运行规则,增强工作实效。聚焦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指示精神和协调解决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等,明确22个州级部门成员单位、设立三类州级林长制会议,充分发挥林长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中的指挥棒作用。

加强巡林护林,强化责任落实。紧密结合地域实际,细化各级林长各时间段和节点的巡林频次,常态化开展林长巡林护林工作;通过暗访、调研指导、蹲点督导等多样化巡林方式,推动解决一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构建以林长牵头抓总、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负责、相关部门行业指导、经营管护单位直接负责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健全信息管理,营造监督氛围。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林长制工作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信息;建立林长制信息报送、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更新林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凝聚合力、查缺补漏,保障林长制工作有效落实。

用好督查机制,力促履职尽责。按照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分为督导、提示、通报、约谈等督查方式;督导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的重大事项、落实各级林长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林长制工作开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等事项,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效率。

突出考核重点,科发挥考核作用。将年度任务和规划期任务考核相结合,突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生态安全维护重点,兼顾社会影响度评价,精准核定林长制实施效果,提高林长制落实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张霞)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