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严厉查处五起违规野外用火

2021-01-14 11:40:26来源:四川在线-凉山频道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包斌 邓永志 赵磊)自1月1日《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正式施行以来,个别群众仍旧防火意识淡薄,截止到1月13日上午,宁南县公安局重拳出击,接连查处5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

1月8日13时许,宁南县竹寿镇幸福村村民敖某发在烟地内违规用火焚烧烤烟秸秆以及修枝剪下的杉树枝条,被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发现并推送信息给相关人员,当地镇、村干部,扑火人员及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将火及时扑灭并当场抓捕敖某发。

1月8日14时许,六铁镇李子坪村村民李某付在未履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到耕地内焚烧秸秆,被宁远镇韩家梁子瞭望塔值班人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扑火队员及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火源扑灭,并现场抓捕李某付。

1月8日10时许,宁南县松新镇上游村村民陈某贵在松新镇上游村3组耕地内违规用火,焚烧杂草,被巡山护林员发现及时上报,当地镇、村干部,扑火人员及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源及时扑灭并当场抓捕陈某贵。

1月11日11时许,宁南县华弹镇铜厂村村民骆某发,在耕地内违规用火,擅自焚烧玉米秆,被村组巡逻人员发现,立即上前扑灭火源,并上报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骆某发当场抓捕。

1月12号下午2点半,宁南县白鹤滩镇和平村村民尤某云在田间擅自焚烧垃圾,被巡山护林员发现及时上报,当地镇、村干部,扑火人员及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浇灭火源,并现场抓捕尤某云。

经现场勘验,上述案例中5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对其在防火期内违反《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焚烧烤烟秸秆及树枝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每人均被宁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罚款。

在整个防火期内,该县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厉打击,顶格处理,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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