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捕!凉山2021年1月1日0时全面开启

2021-01-05 11:30:50来源:凉山市场监管编辑:王云

日前,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凉山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凉山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

禁捕范围:凉山州长江流域范围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冕宁县雅砻江鲈鲤长丝裂腹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会理县鲹鱼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栖息地(宁南普格县黑水河鱼类栖息地生境保护地)等所在河流及其支流;金沙江干流及其支流、大渡河干流及其支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由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禁捕时间: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栖息地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其他禁捕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禁捕时间由县(市)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科研调查和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

在凉山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垂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处理。

每年2月l日至5月31日,全州天然水域禁止一切垂钓,禁止挖沙采石、扎巢采卵、水禽放养;其他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范围、时间和要求由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或举报。举报电话:州农业农村局0834-2333338,州公安局110,州市场监管局12315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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