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发布3起春雷行动2021典型案例

2021-01-18 11:08:49来源:四川在线-凉山频道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段玲玲 黄璐)日前,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发布3起春雷行动2021典型案例。

会理某车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三轮车”案

案情简介

会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运城大运机车有限公司关于“会理县某车行销售的电动三轮车侵犯了该单位注册商标”的投诉举报。现场检查发现两辆标识为“北方大运”、由江苏徐州贵派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能提供该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经核实,江苏省无江苏徐州贵派车业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调查,上述电动三轮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真实,在车厢上标注的“北方大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大运.DAYUN”标识侵犯了运城大运机车有限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大运.DAYUN”,该案货值金额39500元。会理某车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当事人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并处罚款20000元。

典型意义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有力整顿了电动三轮车市场乱象,同时保护了大运公司的商标权,也开创了会理县省外协查联合执法的先河,为今后的执法办案提供了参考。

木里某酒店销售过期冷链食品

案情简介

木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食品专项检查小组在辖区内开展冷链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在某酒店餐饮部操作间冷冻柜检查时在冷冻食品中发现疑似超保质期食品原料。经查明,当事人对于已超过保质期的藤椒鸡米花及云羊精耳片未进行下架处理,检查时与正在使用的其他冷链食品摆放在一起,查看进货单据以及收银员入账明细表时发现,该酒店存在经营超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酒店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意义

过期食品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食用过期食品会对人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查处餐饮店销售过期食品是为百姓谋福利,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因此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过期食品就应该进行没收并且对商家进行严厉处罚,对商家进行宣传教育。充分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

宁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案情简介

宁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的一台特种设备(架桥机)不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执法人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和询问调查。经查明该公司使用的这台特种设备(架桥机)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共计架桥5跨。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架桥机)并处罚款120000.00元。

典型意义

该公司使用的架桥机属于特种设备,应当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该公司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此架桥机使用周期较短,只使用二至三个月,不会被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发现,新装后未经检验便投入使用。该公司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对此行为,宁南县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排除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对公路修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起到震慑作用,坚决守护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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