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房租补贴费用等 凉山4招12条政策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2020-02-12 15:09: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王云

2月12日,记者从凉山州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凉山州发布2020年第六号文件,《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

该《政策措施》共有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4个方面政策,包含12条具体措施,每条具体措施都安排了财政、经信、发改、商务等相关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加大减负力度具体措施有什么?凉山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县(市)政府将给予物流费用补贴、承担州外调入生活物资任务的企业;调入县(市)政府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州财政根据县(市)政府实际补贴额度的35%给予补助;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县(市)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金融方面有啥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快续,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鼓励有关方面对办理银行贷款产生的保险、担保、评估、鉴定、过户、产权登记等相关费用给予减免。

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由县(市)政府按照政策给予损失分担。

财税支持力度如何呢?

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已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的,在下一年度应缴车船税中抵减。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凉山州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优先投向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研发平台、科技攻关和应急医疗救治设施、隔离设施等疫情防控急需的项目和企业。州级创新创业资金对复工复产、扩产扩能的中小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如何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呢?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备案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对在缴费期内难以足额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2020年不集中开展历史欠费清收,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办法。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此外,还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包”制度,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据了解,该政策凉山州自2020年2月9日施行,有效期至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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