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
10月28日,记者从会理县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会理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会理县新安乡原党委书记、原人大主席李太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太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赠送礼品、违规接待;故意隐瞒新安乡私设“小金库”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方面谋取利益。
李太中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会理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太中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