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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县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制度

http://www.scol.com.cn  (2017-07-25 09:43:0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会纪宣)“请您以县卫生计生系统违纪问题为例,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近日,会理县分管卫生领域的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分别收到了这样的提示函。

据悉,该县在县级领导干部中创新推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制度,经常性“咬耳”“扯袖”,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会理县创新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制度,今年已向12名县级干部发放了提示函,起到了较好的提示和监督效果。

据介绍,会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台账,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履职、作风建设、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群众满意度等,及时梳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作为发放提示函的重要依据。

提示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推动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示。二是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存在下列7种情形的,应当进行提示: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违纪或班子成员个人严重违纪的;单位职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系统内腐败问题突出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比较多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或政风行风测评,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其它需要进行提示的事宜。

提示函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做到内容简洁化、目的明确化、要求具体化,突出提示事由和工作要求。相关县级领导收到提示函后,根据要求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督查,结合综合台账相关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反馈和提醒,确保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为止,已向12名县级领导干部发放提示函,反馈问题16个,已经完成整改11个,另外5个正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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