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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调整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http://www.scol.com.cn  (2017-03-22 10:22:55)  来源:凉山日报  
编辑:王云  

根据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从2016年7月开始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新标准为:1.城镇户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585元/月;2.农村户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540元/月。3.符合领取遗属困难补助的其他人员按川人办发[2007]294号 文件规定的系数×450元计发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新标准为:1.城镇户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540元/月;2.农村户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495元/月。3.无依无靠的孤独遗属户籍在城镇的调整后标准为630元/月;户籍在农村的调整后标准为58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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