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12-26 10:03:03来源:四川在线凉山频道编辑:李正勇

四川在线凉山频道讯(王昆 王莉)今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州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德昌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围绕“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章立制、狠抓落实”这一工作思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在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反“四风”工作、纪检监察案件查处等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抓主体、定责任,全面推进责任制落实。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日程,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认真分解立项,健全工作体系。年初,我县即制定下发了《德昌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对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立的89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并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共同负责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锐意创新,推动责任制落实。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坚持先试先行,率先在全州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解为4个大项,48个小项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身上,使每一位领导干部明白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负什么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

多措并举,提高社会评价工作满意度。一方面为提升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成绩,县委将社会评价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同时提高所占分值比重,分别在年初、年中、年末召开了3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议,并在5月、10月启动了全县社会评价自测工作,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另一方面为提高群众知晓率,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制了《德昌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指南》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每周在县电视台播放1—3条党风廉政综合信息,每天播放1则廉政公益广告片,通过《手机报》适时向全县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短消息达20万条,利用赶场等人流集中的时候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社会评价宣传资料4万余份,建立社会评价宣传教育分片包干机制,全县各部门按照各自负责的片区,深入学校、工厂、医院、工地等人口聚集地开展廉政宣传,通过多种载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做到社会评价宣传不留死角,全覆盖。

抓问题、查作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实效。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深化正风肃纪,反对“四风”,干部作风转变明显。

深化正风肃纪,切实改进作风。印发《德昌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巩固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聚焦干部作风建设,紧扣“四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县开展“十三项专项整治”和“两项专项活动”,并将任务细化分解为42个问题,确保 “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止11月底,累计开展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4次,开展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32次,查处了原乐跃镇镇长公车私用案,对12名上班时间不在状态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3名违规操办宴席的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次,切实以监督检查为抓手,让正风肃纪工作落地生根。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作风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德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制度》等七项廉政制度,继续坚持“一周一检查”工作机制,重点加强节前提醒和节间督查,累计开展节前、节间作风专项监督检查16次,发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10000余条。此外,我们还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对全县41个政府部门和13个公共服务单位进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排名最后3位的政府部门、最后2位的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开展了跟踪督查整改工作;为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先后在全县8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活动、会员卡清退活动、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72万元,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全县2198名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两委负责人做出零持有报告,4000余名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了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通过以上举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作风规定,进一步巩固了作风建设工作成果。

抓教育、强宣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并将之纳入全县宣传整体工作之中。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切实抓好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以防范在先为目标,着力开展警示教育。在各类全县性大会上先后组织800余名领导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阳光下的黑幕》,订阅《权钱殇》《忏悔实录》300余本,通报省内违反“四风”典型案例11起,通报德昌县2012-2013两年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起,通过广泛开展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实效。同时,结合正风肃纪工作,在全县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各级领导共上廉政党课100余次,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泛宣传中央、省、州、县反腐倡廉方针政策、任务、形势和成效,截至目前,共上报党风廉政信息60篇,刊发各类新闻稿件41篇,培训各级干部共820余人次,在凉山电视台开办的“廉政纵横”栏目播出反腐倡廉专题节目2期,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营造了倡廉促廉兴廉的良好氛围。

以扩宽渠道为方向,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廉政文化“八进”工作为载体,编排了《红旗颂》等大型廉政歌舞节目,并开展送“廉政文化下乡”活动,演出10余场,大力传播廉政文化,有效增强反腐倡廉宣传的辐射力和感染力,目前,我县人民医院已被州纪委评为廉政文化进医院示范点;以县委党校培训干部为平台,在各类培训会议上抽调专人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讲授反腐倡廉知识,全年累计培训各级干部864人,此外还完成了对全县各部门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的轮训,通过多种载体相结合,进一步拓宽了反腐倡廉宣传渠道。

抓监督、建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先后开展烟水配套项目(两基工程)监督4次,对全县23个涵盖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涉农领域的窗口部门从工作效能到资金使用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全县43个行权部门基本完成行权事项录入工作;开展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及合同履行阶段监督检查,对2012年以来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超过500万及以上的在建项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投资额度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摸底监督;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全县79个单位签订《单位“小金库”零设立报告》。截至11月底,共完成招投标监督检查175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119次,节约资金率达13.96%。通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大力提升了全县政府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干部能力明显增强。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监督工作机制。在认真总结前五年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基础上,通过广泛开展调研,分析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并结合德昌实际,我们将原来惩防体系中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项内容,整合为“作风、惩治、预防”三项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德昌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对惩防体系建设确定的36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县委办、县纪委等9个牵头单位和财政局、审计局等35个个协办单位,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把遏制和预防腐败作为当前反腐败的重要工作任务。

抓惩处、转职能,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严肃案件查办。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84件(次),同比增加116%,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33件,同比上升11.3%,立案32件,同比上升3%,处分29人,收缴违纪款312万元,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9人,政纪处分4人。及时办理省委、州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17件,立案2件,初核了结15件。严肃查处了原县妇联主席违纪案、乡镇卫生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系列案件、县环保局违反八项规定等违纪违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全面深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并召开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退出了已经参与的58个议事协调机构,确保突出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主业,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这一主责。同时要求全县22个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19个县级部门纪检组纪检组长退出其他分管工作,专职纪检监察业务。通过推动“三转”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促使全县各级纪检机构厘清职责定位、彻底转变角色、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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