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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会前学习《监察法》,促干部履职担当

www.scol.com.cn  (2018-07-26 10:11:1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毛伍且)“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

“《监察法》分为九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按照会议安排,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袁安才在组织会前学法时说。

7月24日,金阳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会前50余名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1月19日,金阳县纪委监委挂牌成立,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即俗话说的“一套人马,两套班子”。《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范围,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这成为近期不少干部职工和群众关注的热点。

人大与监委的关系又是怎样呢?《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与监察委员会的关系是产生于与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通过会前学习,与会者进一步强化了这方面的认识。

当好《监察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者、宣传者、执行者,从而“在坚持依法治县不松手”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能力,为金阳县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场营造廉洁有序、阳光透明的工作环境,真正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这成为与会者的共识。

会上,县人大常委听取和审议了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并就其他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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