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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出台决定加强双语教育:强化二类模式双语教育

www.scol.com.cn  (2018-01-30 10:08:4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 何勤华

1月29日,记者从凉山州获悉,近日,凉山州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双语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将完善双语教育体制,提高双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合理布局一类模式学校,强化二类模式双语教育。

凉山州自1978年恢复各科以汉语文为主要教学语言、开设一门彝语文的双语教育模式(以下简称二类模式),1984年举办各科以彝语文为主要教学语言、开设一门汉语文的双语教育模式(以下简称一类模式)以来,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探索形成了“母语起步、汉语会话过渡、双语并重”的双语教育模式,已经成为最具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符合民族教育实际的办学模式,培养了大批民汉双语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提高民族素质、增进民族团结、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决定》认为,在凉山州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开展双语教育,是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及民族语言文字平等法律原则、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权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脱贫奔康步伐的重要举措,是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文化资源向民族文化资本转化的现实需要,是消除语言障碍、培养民汉双语兼通人才的具体抓手。

根据《决定》,凉山州将合理布局一类模式学校。一类模式小学原则上办在学生缺乏汉语环境的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小学以乡镇为单位规划,其中:喜德、昭觉2县必须各选择2个以上条件较好的乡镇举办,西昌、木里、盐源、普格、布拖、美姑、金阳、雷波、甘洛、越西10县市必须各选择1个以上条件较好的乡镇举办。积极支持木里藏族自治县申办藏语一类模式学校或班级,参照彝语一类模式教育体系执行。

凉山州表示,将强化二类模式双语教育。10个彝族聚居县、木里藏族自治县和德昌县傈僳族乡镇的中小学和其他县市彝族聚居乡镇的中小学必须开设民族语文课,且开设面必须达到本县市少数民族中小学在校生的80%以上。其他普通中小学校,凡少数民族学生占50%以上的必须将民族语文作为一门主课开设。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例达不到50%而学生要求学习民族语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民族语文课。二类模式教学的民族语文课必须从各学段起始年级开设。

民族语文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录取分数。从2017年起,凡是开设了彝语文课或藏语文课的学校(班级),学生毕业时,必须进行彝语文或藏语文检测,州内各学校在高中阶段新生录取时,必须将考生的彝语文或藏语文考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录取。

根据《决定》,凉山州将从强化双语师资培养培训;配齐双语教研员,确保双语教研经费;加强彝文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等方式,全面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

在健全双语教育毕业生就业机制方面,10个彝族聚居县和木里藏族自治县在乡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必须加试彝、藏语文。州级和安宁河流域5县1市根据考录、招聘职(岗)位需求,加试彝、藏语文,考分按比例折算进入笔试成绩。考生根据实际,可自主选择是否加试彝、藏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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