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两商家生产、销售“毒油条”被依法逮捕

www.scol.com.cn (2018-11-17 10:16:18) 来源:会东警方
编辑:王云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生命和身体健康安全。今年以来,会东县公安局与会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深入推进以食品领域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近期,会东县公安局接连破获两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例一:

叶某某在炸制油条过程中存在加入过量的食用明矾。2018年5月29日,会东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对会东长发小吃店制作的油条进行现场抽样,并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监督检查成都站进行检验。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为小于等于100 mg,而叶某某制作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实测值为513mg,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8年10月30日被刑事拘留;11月14日被依法逮捕。

案例二: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自己开的“马三哥豆浆、油条、稀豆粉”小吃店内生产、销售加入过量食用明矾的油条。2018年5月29日,会东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对小吃店制作的油条进行现场抽样,并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监督检查成都站进行检验。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马某某制作的油条铝残留量实测值为672m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8年10月30日,马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刑事拘留;11月14日被依法逮捕。

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立足职责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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