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 凉山交警呼吁共创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2018-12-28 20:02: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 何勤华

12月28日,凉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了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

2018年,全州公安交警加强交通肇事、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再次饮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无证驾驶14532人次,同期相比增加135%;饮酒驾车3565人次,同期相比增加172%;醉洒驾驶107人次,同期相比增加201%;客车超员374人次,同期相比增加191%。办理吊销驾驶证案件233件,吊销了233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期相比增加231%。

被吊销驾驶证的233人中,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90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80人;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38人;因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吊销驾驶证24人;因驾驶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吊销驾驶证1人。

因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的72人中,有15人被限制终身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其中1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14人因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在交通肇事时逃逸被终身禁驾。

2018年,凉山全州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200起,死亡393人,受伤6329人,直接财产损失30192550元。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起,死亡3人。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2起,死亡11人,受伤4人。

凉山交警还通报了一起近期典型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12月23日8时许,驾驶人吉布小军驾驶川W81Z11东风牌风光560型小型轿车,核载7人实载9人从美姑县往峨边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峨美路县道149线107km处时,因路面湿滑,临危操作不当,将车辆驶出路外坠翻于6米的公路砍下,造成当场死亡4人,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安全文明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岁末年初,随着新年的到来,也到返乡探亲的时间,这也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时段。凉山交警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出行杜绝乘座“非法营运”客车,驾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人人都做文明出行者,共创“文明、有序、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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