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8-06-25 09:36: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近日,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为:

1、会理县下村乡原党委书记田仁华,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浦元明公款购买香烟问题。

2014年至2016年,下村乡党委政府8次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和召开村组干部会使用,共计13395元,票据经田仁华和浦元明审核后报销。2017年12月,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还。

2.、会东县大崇镇崇兴村“两委”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崇兴村“两委”使用2014年度蚕桑生产工作先进奖金2000元组织村组干部及家属聚餐,共花费3404元,超额费用从2015年村两委办公经费中列支。2018年3月,原村支部书记肖登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主任姜定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缴村集体。

3、 会理县黎溪工业园原党工委副书记、黎溪镇党委副书记雷明元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兴辉违规发放奖金、报销费用等问题。

2013年3月,罗兴辉和雷明元违规从镇矿业协会账上支出50505元,为黎溪镇职工发放奖金。2012年至2013年,雷明元在镇矿业协会两次报销个人通讯费共5380.23元;2013至2014年,罗兴辉违规从黎溪镇矿业协会账上报销应由镇政府承担的差旅费、接待费共计8699元。2016年10月,雷明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兴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全部退缴。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