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跨三县市 《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实施

2018-04-13 13:59: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 何勤华

4月13日,记者从凉山州规建局获悉,近日,国务院批准《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根据《规划》,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面积1128.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85.37平方公里,分别从调控发展、规划范围与面积、资源特色与性质等七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划,为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境内,地跨西昌市、德昌县、普格县三县市,于1992年完成首轮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年5月,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被正式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根据规划,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属亚热带山岳兼湖泊型,以保存完好的古冰川遗迹地貌景观、湖泊风光为主要内容,并反映彝族和地方人文风情,供观光、科研科普、风情体验、探险探奇、休闲度假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规划将邛海—螺髻山风景区划分为8个景区。珍珠湖景区、五彩池景区、邛海景区为风景区的代表性景区;鹿厂沟景区、温泉瀑布景区、泸山景区为风景区的重要景区,土林景区、飞播林景区为风景区的辅助性景区。

规划提出了资源分级保护,将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资源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其中一级保护区严格禁止建设,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

风景区邛海环湖湿地、螺髻山主要景点等保护区划为一级保护区,面积269.4平方千米。一级保护区要严格保持并完善风景景观环境,使景点更富魅力;禁止与风景游赏无关的项目进入,不得设置旅宿床位。

二级保护区,面积295.4平方千米。可安排规划确定的游览服务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进入;允许居民进行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

三级保护区面积68.1平方千米,可安排规划确定的旅宿床位、餐饮服务等游览设施,须配置完整的治污设施,禁止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进入。

凉山州规建局表示,将加快实施《总体规划》,着力推进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按照《总体规划》明确的邛海—螺髻山的保护、游览、设施、居民点调控发展等规划范围与面积、风景区资源特色与性质,推进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地质地貌、文物古迹、民族村寨、自然水体、野生动植物等景观和生态资源,加强对巨型冰川刻槽、螺髻山主峰、邛海等重要景观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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