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 三人因冲动妨害公务被判处刑罚

www.scol.com.cn (2018-12-14 10:59:4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李小俊 陈兴鹏) “今后,我们遇事一定不会再冲动了,一定会冷静考虑了,一定会合法、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了”,面对法院的判决,三被告人悔恨不已。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最终,被告人陈某甲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颜某某、陈某乙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29日19时许,宁南县公安局华弹派出所民警将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陈某丙传唤至华弹派出所接受询问。被告人陈某甲、颜某某、陈某乙趁办案民警不备,无视警示标志窜入办案区,陈某甲将放在信息采集区的铁制板凳拿起后进入讯(询)问室,对正在接受询问的陈某丙头部击打了两下,民警立即上前制止陈某甲的行为。颜某某和陈某乙见状后上前和陈某甲一起采取拉拽、抓扯、推挡的方式妨碍民警执行职务,造成执法民警陈某丁衣服被撕烂、右手大拇指、右臂腋下被抓伤。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通过该案的审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提醒大家: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遇事要冷静,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处理事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千万不能使用暴力,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害人害己,要通过合法正当的徒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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