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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法院快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www.scol.com.cn  (2017-11-16 10:24:3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胡仪)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竹寿法庭立案受理了两起相关联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谢某甲骑摩托车搭载谢某乙在宁南县竹寿镇宁竹路段上与黄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谢某甲、谢某乙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谢某甲、谢某乙住院治疗。

现谢某甲向宁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彝族自治州分公司承担相关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谢某乙向法院起诉谢某甲、黄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彝族自治州分公司承担相关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此两案立案后,办案人员了解到谢某甲、谢某乙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而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文书时,黄某的电话一直关机,无法联系,办案人员迅速通过邮寄方式向黄某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黄某签收材料文书后,办案人立马联系了黄某与保险公司,对案情进行了深入了解,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解决谢某甲、谢某乙的实际困难。

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一方面劝慰原告问题的解决要以法律为依据,一方面向被告释名相关法律、特别是保险等方面的法律。通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谢某甲42061元,黄某当庭赔偿谢某甲10000元,由保险公司赔偿谢某乙16111.5元,黄某当庭赔偿谢某乙8000元。此两案快速的解决,满足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当事人都较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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