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林忠
9月14日,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从西昌市人民武装部了解到,为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空意识,识别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四川省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我州西昌人防警报信号试鸣制度的通知》规定,西昌市人民政府、西昌市人民武装部决定,于9月18日上午10时正,在西昌市城区及部分乡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试鸣演习。
防空警报信号发放规定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鸣一长声,时间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