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祝秀懋 陈兴鹏)2018年3月23日至4月4日,宁南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对农业部公布的2017年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81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农药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
4月4日,执法人员在西瑶镇水库村市场查获一起经营河北荣威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敌草快水剂2瓶,生产批号为2017年4月6日的假农药。经询间,经营户共购进1件(12瓶);销售4瓶,自用6瓶,余下2瓶。当事人对经营的假农药予以认可,同意接受处罚。
4月12日宁南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55条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假农药2瓶和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行政处罚,既打击了销售假农药的违法行为,又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