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两起煤矿较大事故处理情况 4人被追刑责

2017-01-25 10:21: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星)1月25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四川华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滩煤矿)“11·25”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和凉山州盐源县安达煤业有限公司田坝煤矿(以下简称田坝煤矿)“12·10”较大缺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共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1月25日,龙滩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集中煤仓内存煤解吸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爆破处理溜煤立眼堵塞时,未按规定处理积聚瓦斯,违章放炮导致瓦斯爆炸。间接原因为: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等。

2016年12月10日,田坝煤矿发生较大缺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煤矿违规启封密闭,人员进入超层非法区域,因无风缺氧、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导致中毒窒息事故。间接原因为:企业依法办矿意识差、煤矿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等。根据通报,该矿2014年10月曾因重大隐患、非法开采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并责令停产整顿,2016年8月31日启动隐患整改。至事故发生时,盐源县人民政府尚未批准该矿复产。

目前,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已对两起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

其中,给予龙滩煤矿矿长刘某、党委书记蒲某、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卢某,广能公司(控股经营该矿)分管生产副总经理胡某等11人党纪政纪处分,矿长、书记被免职;对龙滩煤矿生产副总工程师兼调度室主任周某、广能公司生技部部长王某等9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龙滩煤矿处罚款65万元,停产整顿1个月。

对盐源县安达煤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投资人之一)兼田坝煤矿调度室主任李某、田坝煤矿矿长汪某等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董事长陈某给予行政处罚,由盐源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该矿实施关闭。对盐源县委原常委兼总工会主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四川顺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其培训中心在对田坝煤矿电工、瓦检员、安全管理员等培训时,未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统一培训大纲进行培训,被处罚款2万元。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科学调查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省安监局狠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的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有力保证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据了解,2016年全省共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4801家,实施行政处罚3199次,基本达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近期,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还对9家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40余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实施了停产停业整顿处罚,累计罚款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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