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好医生药业、州一医院、二医院等13起违法案被通报

2016-11-29 14:58:1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骆强

11月28日,凉山州食药监局通报了1年来凉山州依法查处的13起典型案件,涉及药品生产、药品销售、日常用品和化妆品四大领域。

13起典型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购进天麻粉案

2016年5月11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中药库房货架上有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901的天麻粉两袋,数量为2kg。该医院中药库房负责人不能提供相关进货票据,执法人员怀疑该医院涉嫌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当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对天麻粉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医院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天麻粉2kg,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53.14元,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人民币5843.8元,罚没合计7596.94元。

2、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016年5月12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不能提供2盒龟甲胶、2盒鹿角胶、1kg冰片、2盒胆南星的供货商资质及购进票据,执法人员怀疑其购进渠道不合规,当即对上述药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医院处以: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73.75元;3、没收违法购进的胆南星等药品;4、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的罚款4708.95元。

3、凉山好医生零售连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药案

2016年5月10日,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管理局在药品抽检中对凉山好医生零售连锁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盐酸洛贝林注射液进行了评价性抽验,经凉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为劣药。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公司处以:1、没收违法销售的47盒盐酸洛贝林注射液;2、没收违法所得671.3元;3、处以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2630.4元。罚没款共计3301.7元。

4、西昌长安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馨康药店销售无标签、标识劣药案

2016年6月15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对西昌长安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馨康药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药店中药柜中发现无标签、标识、白色塑料袋包装的中药材白参375g,海龙425g,天麻455g,西洋参432g。该公司不能提供相关进货票据,执法人员怀疑该药店涉嫌经营劣药,当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对白参等中药材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药店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中药材;处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人民币3237.6元。

5、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案

2016年6月2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3条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于20个工作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公司处以:1、责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罚人民币10 000元。

6、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劣药乌梢蛇案

2016年6月21日,凉山州食药监局对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生产的批号为140501的乌梢蛇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上述批次的乌梢蛇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公司处以:1、没收违法生产乌梢蛇19Kg;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0元;3、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533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5720元。

7、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柴胡”案

2016年1月18日,凉山州食药监局对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批号为150701的柴胡为不合格药品。执法人员对尚未销售的4Kg竹叶柴胡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公司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6.5元;2、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97.5元。罚没合计104元。

8、凉山佳能达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超过有效期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案

2016年5月9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凉山佳能达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100盒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上述药品已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药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公司处以:1、没收尚未销售的超过有效期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100盒;2、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3300元。

9、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白及案

2016年6月21日,凉山州食药监局对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生产的批号为140501的白及为不合格药品。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公司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80元;2、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78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1560元。

10、西昌市葆芝林大药房销售假冒伪劣“黑人头一洗黑”等化妆品案

2015年12月29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对西昌市葆芝林大药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 “黑人头一洗黑”洗发露和清水魔法,未发现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及生产日期。故怀疑其存在质量问题,当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对“黑人头一洗黑”洗发露、清水魔法、暖宫贴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药房处以: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76.1元;3、处违法购进化妆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2889元,罚没合计3265.1元。

11、西昌市长安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同德店经营假劣化妆品案

2015年12月29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西昌市长安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同德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药店化妆品柜发现:99海娜花、青黛。上述两种产品信息与国家数据库查询显示的不一致,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怀疑上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当即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药房处以:1、没收尚未销售的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312元;3、处以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2728元;罚没合计3040元。

12、西昌鑫鑫香化批发部经营假冒化妆品案

2016年4月,木里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其辖区内某商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品名为雅诗兰黛(红石榴鲜养焕亮系列)4个品种的化妆品,信息与国家数据库查询显示的不一致。木里局执法人员怀疑上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于2016年4月28日请求凉山州食药监局帮助协查其真伪。2016年6月28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根据木里局提供的地址,在西昌市鑫鑫香化批发部查获“雅诗兰黛”系列共7个品种的产品,货值金额815元。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批发部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雅诗兰黛”系列7个品种的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1892元;3、处以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1630元。罚没款共计3522元。

13、西昌晶康高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案

2016年8月12日,凉山州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发现西昌晶康高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整改后仍不到位。

凉山州食药监局给予该案当事公司处以:1、暂停原药材批号为160301的半夏、160101的牛膝的生产,并对存在问题经行整改;2、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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